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赵江芳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一对一咨询
案例咨询
你好!请问: 张三与李四家因琐事经常发生争执,(二人均70多岁),一日,张三故意找李四的事,并且先出手打了李四两个耳光,将李四推到在地,之后李四报警。派出所与村干部上门调解,教育口头教育了张三,此事双方也没有再追究。因张三是五保户,并与监护人协商送去敬老院,张三与监护人也同意,之后,村干部与派出所的同志让他将衣服整理好后,与第三天由村干部与监护人送去敬老院。谁知,第三天凌晨天还没有全亮时,张三不明原因服毒了,经送医院后全力一天的抢救无效死亡。请问:在这个案例中,李四、村干部、何派出所应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?
地区:陕西-商洛 分类:民事法律- 提问时间:2015-07-22 19:24:45
提问者:ASK1437564285jbs
 
温馨提示: 赵江芳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人身损害  交通事故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赵江芳律师,赵江芳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赵江芳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992760116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赵江芳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宝鸡律师 | 宝鸡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赵江芳律师主页,您是第17285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