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闪嫁华人,移民不成10年后离婚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4-12-25 14:40)    点击:484

  闪嫁华人,移民不成10年后离婚

  闪嫁美国人,等了10年却移民不成。近日,增城法院审结一起涉外离婚案件,判决准许女方的离婚诉请。

  2004年5月,跟随父母在美国居住且拥有美国绿卡的阿华(化名)回广东探亲,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10岁,正值青春年华、容貌姣好的阿美(化名)。6月7日,认识不到一个月的二人便闪婚了。婚后一个月,阿华就返回美国居住给阿美办移民手续。

  2009年10月,领事馆移民官员认为二人自2006年8月至2009年10月三年期间未在一起共同生活,拒绝了阿美移民申请。不久,阿美致电阿华表示,“如果办不了移民,就离婚算了”,但阿华不同意离婚。

  2010 年,阿华取得美国国籍。阿华称,他再次向美国移民机构为阿美申请移民,虽已受理但至今再无任何信息。2010年,他第三次回国暂居,但阿美态度冷淡,以种种理由拒绝和阿华更多的共同生活了,甚至连阿华回美国都没有送机。之后,阿美和阿华再无联系,直到2013年11月26日,阿美向增城法院起诉离婚。

  庭审中,阿华称自己是弱智,阿美嫁给他是为了出国。阿美则否认了关于阿华弱智的说法,称是双方相处不够,对婚姻失去信心。阿华则说自己前后在阿美和其家人身上花费了人民币20多万元,感觉这是一场有预谋的骗婚骗财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二人未经深入了解即仓促结婚,其婚姻基础差,婚后又长期异国分居,近10年来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不足3个月,根本未建立夫妻感情,准予离婚。对于阿华提出其先天弱智的主张,因无证据证实,法院无法确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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